一、房屋初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抵押登记:
受理登记→初审→审批→缮证→收费、发证→归档
二、预售许可证办理:
受理登记→初审→复审→审批→填证→收费、发证→登报公告
三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:
受理登记→审查→录入微机→签章→归档
四、查阅房产档案:
填写查阅审批单→审核查阅证件及费单→提供查阅→对复印摘抄资料签章→校核档案→退还查阅人身份证件→归档。
五、办理查封、解封、缓办:
(一)核实需查封、解封、缓办的房屋是否进行产权、抵押、预售、注册等登记,是否已被查封;
(二)接收查封、解封、缓办通知、裁决书等,并注明接收时间;
(三)将查封、解封、缓办通知的内容、时间立即输入微机;
六、拆迁、灭失所有权证注销:
受理登记→初审→审批→将办理完毕的注销登记表送达权利人
七、房屋他项权证注销:
(一)产权人持房屋他项权证、注销表(银行签字、盖章)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;
(二)清退办理他项权证所提交的有关产权证明资料,由产权人签收;
(三)微机录入注销;
(四)已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的档案保存一年后销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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