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|收藏本站
4月1日起,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。
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,除了“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”和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”这两条之外,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。
新规则规定,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。
新规则规定,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,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,都列入一次记12分的行列。
新规定中,对用套牌、假证者直接扣12分,对涂改号牌扣6分。
新规定,未系安全带扣2分;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,扣3分;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如果开上路,也将被扣3分。
此外,新规则规定: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,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,要准备被记6分;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,将被记2分。